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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李忠憲/臺中報導

男子酒醉性侵小姨子害對方輕生亡,出獄後遭妻子提離婚。(示意圖/pexels)

▲男子酒醉性侵小姨子害對方輕生亡,出獄後遭妻子提離婚。(示意圖/pexels)

苗栗縣陳姓男子10年前性侵妻子的妹妹(小姨子),對方服藥身亡,陳男遭判刑4年2月,出獄後再遭妻子提離婚訴訟。陳男雖辯稱是小姨子跟他要100萬元不成才誣告,更稱是冤獄,妻子也未怪罪他。臺中高分院審結,認為冤獄不可採,加上陳妻在事發後就對陳男提離婚,並稱「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」,最後判2人離婚;全案仍可上訴。

陳妻主張,丈夫陳姓男子103年間,趁她的妹妹喝醉時性侵得逞,妹妹因此罹患身心疾病,最後吞服不明藥物身亡,成為他心中永遠的傷痛與沉重愧疚。陳男事後被判4年2月確定後入獄,110年假釋出獄。2人因此長久分居,形同陌路,夫妻感情疏離,婚姻已有重大破綻,請求法官判准離婚。

陳男卻辯稱,當時是小姨子趁與他獨處時,假裝酒醉擁抱親吻,事後向他索討100萬賠償金未果才誣告,這是一場冤獄。他還說,小姨子是病死或自然死亡,並非自殺。他也非常後悔酒醉犯下過錯,事後跟妻子坦白,妻子也沒怪罪他,還在他服刑時探視60多次,聲明駁回起訴。

苗栗地院審理後判2人離婚,陳男應給付9千元扶養費。陳男不服上訴,臺中高分院經調閱10年前的刑事資料,確定陳男性侵小姨子是事實,並在97年10月至110年8月間服刑。陳男稱是遭設局的冤獄,無從採信。

法官認為,陳男性侵小姨子已違反夫妻忠誠義務,嚴重摧毀妻子信賴,且悖於倫常,重創妻子的原生家庭。妻子夾在親情與愛情之間,立場困窘而處於極度痛苦難堪境地,甚至於案發後說「決定離婚」、「只有畜生會幹得出來」,顯示陳妻不恥丈夫性侵其胞妹一事,且深受打擊,甚至無意再與丈夫陳男繼續維持婚姻。

法官表示,陳男的小姨子在案發1年多後死亡,造成陳妻與家人心中永難磨滅傷痛,內心愧疚、煎熬實不言可喻,兩人婚姻破綻而無回復希望,駁回陳男上訴,維持一審的離婚判決,陳男每月應支付9000元扶養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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